家族研究院|娃哈哈遗产风波大家都忽视的一件事

文|张智勇

从2024年12月“宗氏三杰”向香港高等法院和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起诉宗馥莉至今,尤其是大陆媒体从7月开始争相报道后,网上各种信息铺天盖地,各种分析层出不穷,让人难辨真假,但大部分人都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杜建英作为一名优秀的女性,再加上专业的团队,她不会犯显而易见的低级错误。明确这一点,能帮助我们认清很多事情,比如:

01  家族信托是否成立了?

以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我认为信托已经成立了。理由其实也很简单,在我们看来的很神秘的事情,在宗家内部很可能早就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比如杜建英的身份、“宗氏三杰”的存在等等,如果这个信托根本不存在或者没成立,我相信杜建英绝不会让“宗氏三杰”起诉宗馥莉和JianHao创投公司,并声称早在2003年就已经设立信托,倘若如此,岂不是在自掘坟墓。

至于最近网上流传的,以原告没有起诉受托人为理由推断信托没有成立的观点,我认为是比较牵强的。账户的钱能否被转走与谁是账户的授权人有关,与受托人没有必然关系,此案中账户资金被转走大概率是信托当初整体的架构设计造成的结果,而非受托人的原因,这一点我在下面会详细说明。

因此,我认为该家族信托很可能已设立并处于有效状态,受托人如无意外可能是汇丰银行信托或者是一家离岸的私人信托公司(PTC),而信托内的资产大概率来自JianHao创投公司在汇丰银行的账户。而宗馥莉方面只能借助所谓的“未见到设立信托的书面证据”来试图找到一些信托的瑕疵来进行抗辩,但我推测这些最终可能是徒劳的。

 

02 JianHao创投公司账户里的钱为什么能被宗馥莉转走?

既然家族信托已经成立且有效,那么宗馥莉又如何能转走信托下的资产呢?这就涉及到家族信托的设计时到底让受托人掌握了多少权力。很多对境外家族信托不了解的人天然的以为,受托人必然对信托下的资产拥有控制权,其实不然。

以本案为例,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推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在得知账户资金被转走后,杜建英方面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办法了解账户的具体情况,并阻止账户下一步继续被动用,但从“宗氏三杰”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冻结账户,甚至要求宗馥莉和JianHao创投公司提供账户报表这种最基础的信息等情况来看,很显然她们做不到、以保护受益人利益为己任的受托人也做不到。

2、受托人无法在发现受益人的利益受损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当初宗庆后为了保证自己对帐户的绝对控制,通过信托的整体架构设计,把受托人排除在了可以控制JianHao创投公司账户的授权人之外。否则,以汇丰银行信托的专业度和职业操守,是不会让此事发生的。

3、宗庆后作为企业家不可能每次都是自己操作账户,因此在账户的授权人中必然还包含下属工作人员(如家办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宗庆后在弥留之际可能也没有考虑周全,以致在宗庆后离世后,此人在宗馥莉的授意下进行了转账操作。

此外,宗馥莉2024年5月从账户转出108.5万美金,至2024年12月,期间经历了7个月的时间,若是她存心想侵占这笔遗产,大可继续转账。因此,我宁愿相信,转账真的只是当时境外的经营投资需要,宗馥莉在父亲去世、自己刚刚接班之际,一时无从调配,才出此下策。但当“宗氏三杰”获悉此事上门声讨时,大公主自然又不会退让,所以才在沟通7月未果后,双方走向公堂。

娃哈哈遗产风波向我们充分揭示了设立境外家族信托的必要性和专业性。倘若当初没有设立家族信托,一旦境内法院最终认定宗馥莉方面所称2020年的遗嘱有效,那么境外资产的归属势必将面临重大的变化。又假如当初设立家族信托时对未来发生极端情况下(比如宗庆后的离世)如何保护受益人的利益有充分的推演,并留下相应的机制,就不会有今日的局面。

宗庆后作为一个企业家无疑是成功的,作为一个家族的领袖早在2003年就开始规划未来的家族传承并设立家族信托无疑也是有前瞻性的,但如何在家族内部形成一种统一的文化价值观,让文化的生命力滋养出血脉的凝聚力,让血脉的凝聚力激发出财富的创造力,可能是娃哈哈遗产风波给我们留下的另一个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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