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属性帮助客户比较信托属地,把财富放在哪里更安全?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USE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是现代高净值人群为实现财富的风险隔离,家族传承,税务筹划等需求的常见工具。

对信托属地相关法律制度予以研究和以数字评分可以提供一个可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设立信托的优劣,判断在该地区设立信托后信托业务是否能在一个健康、透明、有序的法律环境中运作。以帮助客户快速识别和比较不同的信托属地,从而选择更适合他们需求的信托设立地。

 

信托属地法律制度评价标准介绍

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是否适合设立信托,通常从五大属性入手,分别为安全性、稳定性、保密性、国际性、灵活性,以下为优脉制定的评分标准及原因:

安全性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设立一个安全的信托,很大程度取决于该国家或地区整体的政治稳定性、司法成熟度、法治发展程度等等。也是很多客户考量设立地的的重要决定因素,所以优脉选择了国际社会上具有一定权威的相关指数报告对该国家或地区信托法治环境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1. 法治评价指数(Rule of Law Index)

法治评价指数是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通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权力是否得到限制、政府腐败程度、政府信息公开性、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秩序与安全程度、监管执法、民事司法、刑事司法这八个角度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程度进行综合评分得到的指数,可以很好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建设程度。

2. 民事司法评价指数(Civil Justice Index)

民事司法评价指数是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的衡量普通民众是否能够通过民事司法系统和平有效地解决他们的纠纷。它衡量民事司法系统中当事人是否可以、并且负担得起民事诉讼的费用,以及是否不受公职人员的歧视、腐败和其他不当影响。它同时审查了法院程序是否在没有不合理拖延的情况下进行,以及判决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它还衡量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DR的可负担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信托法律关系作为民事关系的一种,属于各国民事司法体系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或地区民事司法体系制度作出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设立信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标准之一。

3. 全球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全球清廉指数是国际透明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为评估全球各国和地区的腐败水平,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提供的一个反映公共部门腐败程度的指标。CPI 反腐指数的计算基于多个数据源,包括调查企业界、专业分析家和社会普遍的腐败问题认知。

稳定性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设立一个稳定的信托,很大程度取决于该国家或地区信托法律制度经过了多少时间的发展,同时,一个信托法律制度越稳定,就越能吸引资本在该国家或地区成立信托公司,所以优脉整理了各国/地区主要信托法律形成时间以及该国家或地区持牌信托公司数量来对该国家或地区信托制度的稳定程度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 主要信托法律正式形成时间

法律界通常认为,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是信托的核心,如何规范受托人的行为准则应置于首位。经研究表明,信托热门地国家或地区或早或晚(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都至少存在一部正式的成文法去规定受托人在信托中的权利义务,优脉将各国第一部受托人法的形成时间作为认定该国家或地区正式开始发展信托法律制度的起始时间,并且制度发展时间可以较大程度上与该国的信托制度稳定性相挂钩。

2. 持牌信托公司的数量(私人信托公司除外)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托制度越完善、行业监管制度越成熟、信托行业环境越稳定,该国家或地区信托行业对资本的吸引力就会越强,信托公司自然也越多。信托公司通常需要遵守一系列法规和监管要求,一个较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公示系统、行业协会对持牌信托公司的数量进行收集整理。

保密性

不同国家对于金融隐私和透明度的要求不同。一些国家可能提供更高程度的隐私保护,这可能对个人和家庭在国际信托中的选择产生影响,所以优脉采集了国际社会上具有一定权威的相关指数报告对该国家或地区信托的保密性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1. 金融保密指数(Financial Secrecy Index)

金融保密指数是正义税收联盟(Tax Justice Network)发布评估全球各国的金融体系对于金融信息保密的程度。该指数主要考察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实践,以及其金融体系中存在的机制,以确定其对于隐匿和保密财务活动的程度。

国际性

信托具有一定的跨国性质,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设立、管理和生效。这涉及到国际信托,其中涉及的法律和法规可能涵盖多个国家的法体系,在不同法系国家运作跨国信托过程中,该国家是否签署海牙国际信托公约,将对跨国信托的选择上起到重要的衡量作用,具体如下:

1. 是否签署海牙国际信托公约

《海牙信托公约》是在信托领域跨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首次国际立法尝试,由国际私法会议于1985年通过,其核心内容正是关于离岸信托有效性的认可问题。这个公约为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信托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以促进国际信托的发展和跨境信托的便利性。公约的存在简化了在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托时的法律程序。信托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设立、管理和执行可以更为便利,减少了法律程序上的繁琐性。加入海牙信托公约可能有助于国家或地区更好地满足国际信托的合规要求。这对于吸引国际信托业务并提升金融中心的地位可能是有益的。

灵活性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设立一个灵活的信托需要对信托属地国家或地区所特有的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进行评价分析,一个灵活的信托制度可以适应不同的财务目标、家庭需求和法律要求。这种灵活性使得信托在财产规划、财富管理和继承规划等方面成为一种强大而适应性强的工具,优脉从4个方面评价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灵活性,具体如下:

1. 信托最久可存续年限

各国信托法会对信托的最长存续期进行规定,信托存续期长可能表明该国法治稳定、法律环境可预测。信托通常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运作,而法治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有助于信托设定者和受益人对信托的长期规划和管理。也反映了政府鼓励和提供了长期财富管理和传承的政策,这有助于富裕家族或个人在信托中安排财产的长期保值和传承。

2. 立法规定设立人权利保留数量

许多客户,特别是来自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和地区的客户,都有实现对信托控制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应选择有委托人或保护人等保留权利相关立法的国家或地区,否则保留权利可能会导致信托关系不被认可并产生被法院撤销的风险。本项评分指标系指出了法律条文有明文规定委托人可保留的权利的国家或地区,如开曼《信托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委托人对下列事项的权利保留或授予,不会导致信托无效:撤销、变更信托文件的权利、预留信托财产收益的权利、信托财产中受限制的实体权益、担任信托持股公司董事的权利等。选择诸如此类将委托人被允许保留的权利予以立法确认的国家或地区,可以更好的契合有对信托控制欲望的客户。

3. 受益人是否享有辞退受托人的权利

受益人通常是信托的最终受益者,因此确保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是关键的。如果受益人对受托人的管理不满意,并且他们有能力通过辞退程序来寻求更好的管理的话可以在信托关系中实现一种权利平衡,也可以为信托提供一定的灵活性,这有助于适应变化的情况,以确保信托的管理和运作符合受益人的最佳利益。对受益人是否在该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中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享有辞退受托人权利,可以作为客户衡量在该地区设立信托能否更好保障其指定受益人的权利提供参考。

4. 是否具备特别信托制度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托管理规范通常遵从该国家或地区统一的信托法律制度,通常即受托人法。其他的立法规定一般不与该制度互相矛盾,但有部分信托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的经过多年实践的沉淀,形成了特别的法案用以设立部分内容可不受受托人法规定所限制的特别的信托。该类信托特别法案通常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允许他们根据具体需要制定信托条款。这有助于满足不同个体和家庭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方案。

文章来源:优脉家族办公室   原文标题:《信托属地怎么选?五大维度守护财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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