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家们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资产追诉风险尤为突出。
市场竞争的激烈、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潜在的法律纠纷,都可能导致企业家的个人或家族资产面临被追诉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海外信托作为一种有效的资产保护工具,逐渐受到企业家们的关注。
海外信托,作为一种在境外法律框架下设立的信托安排,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和功能。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家实现资产的合理规划和传承,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产被追诉的风险。
然而,许多企业家对海外信托存在误解,认为其不过是代客理财或简单的财产转移工具。
本文将深入剖析海外信托的定义、起源、设立要点以及其资产隔离功能,帮助企业家们正确认识并合理运用海外信托,从而有效防控资产追诉风险。
01 海外信托的常见误解
在探讨海外信托之前,我们先来澄清一些常见的误解。
许多人认为,放进海外信托里的资产仍然是自己的财产,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实际上,海外信托的核心在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委托人将资产转移给受托人后,资产的法律所有权归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仅保留受益权。这种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是海外信托实现资产隔离的关键机制。
也有些人将海外信托简单等同于代客理财。
事实上,海外信托的功能远不止于此。它不仅涉及资产的管理和增值,更侧重于资产的保护、传承和风险隔离。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信托契约设定具体的信托条款,实现个性化的资产规划。
还有一些人认为可以随时将资产装入海外信托,这也是不准确的。
海外信托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且在设立过程中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信托的合法性、资产的来源等。如果在设立时存在不当行为,如转移资不抵债的资产,可能会导致信托无效,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02 海外信托的定义与起源
海外信托,泛指以境外法律(主要以英美法为主,如开曼法律、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泽西岛法律、新加坡法律或香港法律)为管辖法律,由创始人(作为委托人)将其个人或家族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专业的信托机构或其他合适的第三方(作为受托人),使受托人依照其与委托人订立的信托契约为委托人或其家族成员(作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委托人个人或家族的财产。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外信托,我们不妨从其起源说起。
英国法历史上分为普通法(common law)和衡平法(equity),英美信托法起源于英国衡平法所保护的“用益制度”。
在十字军东征时期,战士会常年离开英国,而当时的法律不允许他们的妻子或未成年继承人直接管理他们在英国的土地。因此,战士会在离开英国前将其土地所有权转让给留在英国的可信任的朋友,并与朋友约定:
由这位朋友作为土地所有人来管理土地、收取土地收益并支付税款;当原土地所有人返回英国时,受托的朋友会把土地所有权重新转回给原土地所有人;如果原土地所有人没有返回英国,受托的朋友会用土地的收益照顾原土地所有人的家人并在其继承人成年之后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该继承人。
然而,根据当时英国普通法的规定,财产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财产所有权人拥有其所持有财产的一切权利,当然也包括财产的受益权和处置权。
因此,上述涉及到受益权和处置权的约定很难通过英国的普通法法院得到保护。
为了解决实际困难,原土地所有人或其家人会向大法官法院(衡平法法院)请愿,要求大法官基于正义和良心来保护和执行该等约定。
随着上述安排逐渐得到衡平法法院的认可和强制执行,财产所有权和受益权的分离正式突破了英国普通法的制度约束,并在后来应商业领域的广泛需求逐步发展成为现代的信托制度。
03 海外信托的设立要点
设立海外信托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其中第一步也是最核心的一步是:
由企业创始人将其个人或家族财产的法律所有权转让或赠与给受托人(通常是海外信托公司)或其下属的子公司,作为海外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
在此环节,如何选择受托人同时有效防止受托人侵吞信托财产或者违反信托契约是企业创始人需要关注的重点。
对于海外信托而言,有资格担任受托人的主体通常分为两类:
自然人
持有信托牌照的海外信托公司
相较于自然人而言,由于持有信托牌照的海外信托公司具有更高的专业度且执业行为受到更强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因而其故意侵吞信托财产或违反信托契约的概率很低。
因此,除非企业创始人有特别的需要,实践中通常建议选择持有信托牌照的跨国知名海外信托公司作为海外信托的受托人。
此外,指定本人或信任的家庭成员或好友担任海外信托的保护人也可以进一步降低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保护人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受托人的行为,确保其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履行职责。在某些情况下,保护人还可以对信托的运作提出建议或进行干预。
最后,若企业创始人希望在设立海外信托的同时也保留一部分对信托财产的直接管理权利(如股权的投票权和资产的处置权),可以通过具体信托条款或信托架构的设计来实现该等诉求。例如,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委员会,由家族成员或专业人士组成,共同参与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决策。
这种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创始人对资产控制的需求,同时又不违反信托的基本原则。
04 海外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
海外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是其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海外信托持有的信托财产的法律所有人是海外信托的受托人,在财产分配之前其所有权也不属于海外信托的受益人。正因如此,有效设立的海外信托持有的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个人或家族财产,因而信托财产自注入海外信托之日起就天然地具备资产隔离的属性和功能。
通常来说,如果委托人将个人或家族财产转入海外信托时其个人和家族的财务状况良好,即没有资不抵债的情况并且也不会因为向海外信托转让或赠与资产而导致其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形,那么即使日后委托人或其家族企业发生了经济方面的困难,相关债权人也很难直接针对海外信托的财产主张权利。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信托财产已经不属于委托人的个人财产,债权人无法对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追索。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之后,该受益人的债权人可以针对该等已分配且归受益人所有的财产主张权利。
在信托财产分配前,针对享有固定受益权的受益人,该受益人的债权人追索其受益权对应的未分配信托财产的主张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会受到当地法院的支持。
不过,委托人可以考虑设置灵活的海外信托受益分配规则,以降低未分配信托财产被受益人债权人追索的风险。例如,可以约定在受益人发生特定财务困难之前就对其受益份额进行调整,或者设置防挥霍规则,防止受益人因挥霍无度而导致财产被债权人追索。
05 海外信托与其他制度的比较
为了进一步理解海外信托及其资产隔离功能,我们可以将其与其他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性而容易引发混淆的制度进行比较。
1、海外信托不同于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指被代理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交付给代理人,由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指令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管理,由此产生的收入或亏损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相较于海外信托而言,委托代理关系项下的财产的法律所有权仍然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债权人仍然可以基于被代理人的其他债务向被代理人追索委托代理关系项下的财产。
而在海外信托中,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托人,债权人无法直接追索信托财产。
2、海外信托不同于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内的租赁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相较于海外信托而言,虽然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并且该资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取得收益,但是该等资产的法律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同样地,如果出租人因任何原因受到债权人追偿,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出租人追索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财产。
因此,将财产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交付给第三方使用,也无法起到类似海外信托的资产隔离作用。
3、海外信托不同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指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遗嘱的方式对本人遗产的分配与继承进行明确规定,其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过世后依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
相较于海外信托而言,遗嘱项下财产的所有权直至被继承人过世都依然由被继承人持有,不会因为已经订立了遗嘱而提前发生转移。
换言之,在遗产分配继承之前,被继承人的其他债权人仍然可以追索被继承人遗嘱项下的财产,而继承人也只能就被继承人扣除偿还债务金额之后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
而在海外信托中,财产的所有权在信托设立时就已经转移给受托人,债权人无法在信托存续期间追索信托财产。
06 海外信托设立的法律原则与风险提示
虽然海外信托具有天然的资产隔离属性和功能,但其设立和运作也必须符合英美衡平法“正义、良心和公正”的基本法律原则。
如果创始人设立海外信托的目的是非法的或者设立海外信托的财产来源不正当,也会导致海外信托的设立无效,从而无法产生资产隔离的效果。
例如,如果创始人在已发生重大债务危机时才紧急将个人或家族财产转入海外信托,那么其债权人仍然可以主张撤销该财产转让或对该等信托财产进行追偿。
这是因为,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恶意逃避债务,不符合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
因此,在家族企业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尽早设立家族信托,有利于降低信托财产未来被追诉的风险。
此外,企业家在设立海外信托时还需要注意以下风险:
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海外信托的规定存在差异,企业家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避免因法律冲突或不合规行为导致信托无效。
税务风险
海外信托的设立和运作可能会涉及复杂的税务问题,如双重征税、税务筹划等。企业家需要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合理规划税务,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法律纠纷。
受托人风险
虽然持有信托牌照的海外信托公司具有较高的专业度和法律约束,但仍然存在受托人违反信托契约或不当管理信托财产的风险。企业家需要谨慎选择受托人,并在信托契约中明确规定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以降低受托人风险。
结 语
综上所述,海外信托作为一种有效的资产保护工具,对于企业家降低资产追诉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设立海外信托,企业家可以实现资产的隔离和保护,同时还可以进行个性化的财富规划和传承。
然而,企业家在设立海外信托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风险,选择合适的受托人,并合理设计信托条款,以确保信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家们需要具备前瞻性的思维和科学的财富管理理念。海外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富管理工具,值得企业家们深入研究和合理运用。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企业家们正确认识海外信托,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富,实现资产的稳健增长和传承。
文章来源:财策智库 作者:郑晖 原文标题:《海外信托如何帮助企业家降低资产追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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