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单一的养老金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老年人不仅需要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还包括医疗、居住、财富传承等多个方面的财富规划。养老财富管理需求趋于综合化。
养老问题已成为国家发展与民生保障的重要议题。1月8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意见》中的最新政策,推动养老金融的创新发展已成为响应老龄社会挑战的关键路径之一;并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并推动“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
在这个养老信托作为一种独特的财富管理工具,凭借其跨期管理、资产隔离等独有优势,正在逐步成为高净值家庭在养老规划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工具。养老财富的管理需要跳出单纯的“养老金”范畴,转向更加综合化、个性化的需求设计。
近期惠裕全球家族智库接到了一对高净值夫妇的综合养老和遗产传承咨询。这对夫妇,分别65岁和56岁,尽管拥有稳定的经济基础,他们也面临着即将到来的挑战:如何在保障老年生活质量的同时,确保财富能够顺利传给独生女儿,并在自己失能失智时得到合适的医疗与生活照料。夫妇的独生女儿已定居国外,且无法长期回国照料父母。夫妇希望通过系统的规划,不仅确保财富的传承顺利进行,还能为未来的养老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客户背景与需求分析(部分真实信息已经隐去)
L夫妇的主要居住地为国内一线城市,现有的资产配置如下:
- 固定资产:两套房产,总市值约1,800万元(其中一套自住,一套出租)。
- 现金资产:3,000万元。
- 其他金融资产:购买了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保单,附带康养服务资源。
- 月收入:夫妇的退休工资近两万元,加上房子的租金,足以满足日常开销和保姆的工资。
这对夫妇的主要诉求并不止于财务上的保障,他们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障未来老年的生活质量,并确保遗产能够顺利传给远在国外的女儿。具体来说,夫妇希望通过合理规划达到以下目标:
- 遗产传承:确保在夫妇二人过世后,能够将房产和现金资产传给女儿,避免复杂的遗产争议。
- 养老与善后服务:考虑到女儿无法长期回国照料父母,夫妇希望解决失能失智后的生活、医疗及临终关怀问题,确保自己在晚年得到妥善照料。
这个L夫妇案例中的需求,既涉及跨境遗产传承的问题,也包括了复杂的养老和医疗照护需求,并非一般信托公司所推荐提供的是个人化的养老信托产品能满足的。
那么,综合性的养老信托应该是和家族信托或者家庭信托结合起来,是分开设好呢?另外,在财产放进养老信托,以及受益人分配这方面,需要注意什么?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魏律师指出,养老信托并非信托业务三分类中列名的信托产品形式,而是以信托目标进行归类的信托类别,因此其既可以与家族信托等各类信托产品相结合,形成任何一款新型的信托模式。当信托财产放进养老信托后,我们要看养老信托的具体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委托人的养老保障、委托人的财产控制、委托人的财富传承、委托人的风险隔离?还是为了委托人的其他养老相关目的,不同的信托目的,信托架构是不一样的,受益人的设置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仅以委托人作为受益人,有的会以委托与其家人后代作为受益人,有的全部以委托人的后代作为信托受益人。但无论受益范围与受益形式如何设定,均应符合信托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要根据委托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并且做好合规检查,规范运行,方能起到预期效果。
因此,针对L夫妇的养老及传承案例,我们认为,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并通过信托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紧密合作,需要的形成一个全方位的财富规划和保障体系,确保在失能失智后的生活照护与财富传承的顺利进行。
二、规划路径:打造全方位保障体系
为了应对L夫妇的复杂需求,综合运用多种信托工具至关重要。具体而言,通过家族信托、养老信托、保险金信托、特别需求信托的结合,可以有效地满足这一家庭的需求,并保证其在未来能够实现全面的财富传承与养老保障。
1. 家族信托:财富传承的核心
家族信托作为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能够帮助夫妇高效管理和传递资产。在此案例中,夫妇的资产丰厚,达到设立1000万家族信托的门槛,不用设立家庭信托,可以直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将两套房产和3,000万元的现金资产作为信托财产,指定女儿为最终受益人。家族信托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避免复杂的遗产认证程序,并确保财富按照夫妇的意愿传递给下一代。此举不仅可以避免继承纠纷,还能保证财富的管理不受干扰,确保其长远增值。
2. 养老信托:提供失能失智后的全面保障
养老信托的设计核心是保障夫妇在晚年,尤其是在失能失智后的生活质量。夫妇可以通过设立养老信托,将一部分现金资产投入信托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医疗、康养、照护等相关费用。养老信托的灵活性在于,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指定特定的养老服务机构、照护人员或医疗机构,从而确保老年生活中的每一环节都能得到细致入微的照料。
更重要的是,养老信托还能够通过设定合适的条款,确保在夫妇失能时,信托资金能够自动转入医疗与生活照护账户,避免财务决策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困扰。这不仅使夫妇能够享受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也能确保他们在临终时得到临终关怀服务,减少子女因远在国外而产生的焦虑。
3. 保险金信托:增强保障与灵活性
保险金信托可以在夫妇的现有保险保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老年生活的保障力度。在夫妇的资产配置中,已有的保险保单为他们提供了部分保障。通过将这部分保险金纳入保险金信托,夫妇能够确保在需要时,保险金将按预定条款直接支付给信托,专款专用用于养老、医疗或其他特殊需求的支出。
保险金信托的最大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定向性,可以确保保险金的使用完全符合夫妇设定的意图。同时,这种信托工具能够确保保险资金在发生理赔时迅速并准确地到位,避免资金被误用或浪费。
4. 特别需求信托+意愿监护:专门为特殊需求提供保障
由于L夫妇的女儿定居海外,且无法在父母年老时长时间照料她们,夫妇可以考虑设立特别需求信托(Special Needs Trust)。这种信托专门为那些在老年或特殊情境下有长期照护需求的人提供资金保障,特别是当受益人存在失能或其他长期护理需求时,信托能够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持。
在夫妇的案例中,特别需求信托不仅能确保他们的养老和医疗服务得到保障,还能够保证在失能或失智等情况下,资金可以专款专用。特别需求信托最大的特点是,它不会影响受益人的其他社会福利(如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因此,夫妇可以确保女儿无后顾之忧地享受更好的生活保障。
此外,万一夫妇其中一方过世或者失智,另外一方需要监护人的时候,而女儿在国外来不及到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特别需求信托加入意订监护协议,可以很好的化解这个问题。
TIPS: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一种监护制度。
5. 慈善信托:延续社会责任与价值
由于女儿在国外并拥有外国国籍,对于L夫妇的财产不一定会全部给女儿继承。如果夫妇有意在晚年继续参与公益事业,慈善信托也可以作为信托规划的一部分。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夫妇可以在老年时继续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慈善项目,或者在离世后通过信托将部分财富捐赠给公益组织。慈善信托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实现社会责任,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遗产税负担,为家族财富传承提供更多的灵活性。
通过家族信托、养老信托、保险金信托、特别需求信托以及慈善信托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确保L夫妇在失能失智后的养老生活和医疗保障,还能够实现财富的顺利传承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三、是否需要考虑以房养老?
随着近日不动产信息登记制度的完善和推进,“以房养老”再次成为热点,不少信托公司在“以房养老”这个维度展开了养老信托和不动产信托结合的创新模式。L夫妇也问到假如未来他们住进养老院,是否还需要考虑以房养老?有信托公司针对他们有两套房的事实,提出可以签一个以房养老的创新信托业务。
我们根据这对夫妻的经济状况和需求分析,其实传统的“以房养老”方式的必要性并不明显。以下是一些分析理由:
- 现金资产:L夫妇有3,000万元的现金资产,这为他们的养老、医疗、照护等需求提供了充分的资金支持。根据一般生活成本和养老费用,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这笔现金资产的利息加上稳健的投资分红已经能够覆盖他们在失能失智或老年生活中的绝大部分需求。
- 固定资产:L夫妇拥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自住,一套是出租。从资产配置上来看,房产提供了稳定的租金收入,并且其中自住物业也能够在未来给夫妻提供稳定的居住保障。
- 现金流和收入:L夫妇的退休工资加上房屋租金,已经足以满足日常开销。这表明他们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不需要依赖房产出售或抵押来维持生活水平。
因此,房产变现作为额外的养老金来源,并不是必需的。更合理的做法可能是将现金资产一部分用于养老信托,以保证在出现失能或失智时能顺利支付医疗和照护费用。
此外,L夫妇的女儿定居国外,且无法长期回国照料父母。因此,遗产传承成为他们重要的考虑因素。在这一点上,依赖房产进行养老可能会导致复杂的跨境资产继承问题。更理想的做法是通过家族信托或其他传承工具,确保资产可以顺利传给女儿,避免未来因房产变现困难或跨境法律问题带来的麻烦。
当然,在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的推进下,信托公司可以更加顺利地将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房产传承的问题。
四、执行与监督:确保方案落地并持续有效
一个成功的养老信托方案不仅仅依赖于信托工具的设计,更在于执行的细致与专业性。对于L夫妇此类高净值家庭,信托的执行与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信托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选择合适的信托公司和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持续的专业服务。
首先,信托公司可以为夫妻提供专业的财富管理和定期审核服务,确保信托资金的使用符合最初的设立目的。信托公司不仅需要管理资金,还要配合医疗与养老机构,提供实时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护服务。
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夫妻制定详细的信托契约,确保其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对于跨境财富传承,律师事务所需要在国内外法律框架下做出精细安排,确保信托在国际法律框架下有效运作。如果夫妻希望在海外设置信托,律师事务所还需要协助处理跨境信托的法律合规问题,避免因不同国家的法律差异导致信托无法正常执行。
随着高净值家庭对养老、医疗和财富传承需求的不断增加,信托工具的创新与整合将成为未来财富管理的核心。养老信托业务不仅仅是信托公司和律所独立开展的业务,其与家族办公室、银行、保险、养老机构等的合作将极大拓宽其服务范围与深度。各类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应协同合作,推动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等业务类型的发展,构建起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养老金融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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