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向好的家族信托业务,尴尬的处境在哪里?

这两天,一起家族信托客户起诉信托和银行的文章刷屏。其实,这起案件在业内早在2024年就流传开来,这次只是自媒体人的“炒冷饭”而已。

当然,偶尔冷饭热炒一下,倒也不妨细品一下。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下家族业务的困境,即家族信托被误读的同时,各方利益博弈艰难。

目前,保守估计,国内家族信托(含保险金信托)的规模至少在1万亿左右,并且将保持每年10%以上的速度发展。在一个高速增长的行业,在一个欣欣向荣的周期中,按理来说,所有的参与者,包括机构和客户,都应该是受益者,而不是受损者。

但奇怪的是,目前的家族信托业却处于尴尬的位置。

一方面,随着规模的增长,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客户要求撤销信托,或者以机构收取过高费用为由,要求降低费用或终止信托的情况。“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民辖1号”案件正是这方面的典型——客户要求私人银行返还其收取的综合顾问咨询费20.5万元。对于能够设立1000万元以上家族信托的客户来说,20万元钱并不多,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另一方面,从机构的角度来说,家族信托业务似乎并不是一个好挣钱的业务。

以信托公司为例。如果仅仅是为了挣钱,家族信托并不是“立竿见影”的商业模式。信托公司为家族客户成立一单家族信托,仅仅收取千分之几的管理费,也就是几万元。但为了服务好家族客户,防范自身风险,信托公司为此需要投入巨额的真金白银。无论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专业化解决方案的设计,还是科技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等等,都是成本不菲的巨大投入,并且需要持续投入。

以注册地在西部的某信托公司为例,早在2013年就开始战略布局家族信托业务,成立了家族信托事业部,光在信息系统上的投入,十年就高达几千万。如果家族信托部门为20人左右的团队,人力成本每年也至少在800万以上。

客观的说,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顺应监管导向、回归信托业务本源的举措,是金融机构服务社会广大民众的“人民性”和“政治性”的重要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信托公司随时有可能被躺着“中枪”——客户在签约时已经同意聘请该私人银行担任综合顾问并同意付费,但转过头来,却以“未对某私银部的服务内容进行评估监督,违反了忠实勤勉义务”为由,要求信托公司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该起案件以“和解”结案,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不予置评。

在国内1万亿的存量家族信托中,类似该案的这种银信合作情形非常普遍。落地家族信托的主要客群,基本上都是来自于银行渠道。我大胆估算,至少80%以上的家族信托客户属于银行渠道客户。该起案件暴露出未来潜在相关诉讼风险巨大。

在我看来,银行渠道客户设立的家族信托,需要注意的主要是以下两大风险:

第一大风险,就是前端理财经理的不专业。习惯于销售的客户经理,通常没法客观中立、完整全面的向客户阐述家族信托的本质属性与功能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了达成销售绩效,他们可能会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银行渠道客户家族信托的第二大风险是,银行担任投资顾问,收取相对较高的投资顾问费用,并且还会在资产配置端进行一定的掌控,比如某些银行主要投向自己的理财产品。如果不能做到全市场资产配置,那么,将有违投顾的定位与角色。这将为客户挑战信托及相关方收费的合理性,提供可乘之机。

本文作者:杨祥,清华博士,民商法专家      原文标题:《被误读的家族信托 难解的三方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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